库克群岛

买保险也被查你的这些行为将会被上报


本月中国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很多“出国族”、“海淘客”被这一消息弄“慌了”,哪些行为会让你成为“危险人群”被调查呢?

图片:CNSPHOTO提供

本月起,包括中国在内的百余个国家地区的税务主管当局将互相交换跨境账户信息。这意味着,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将清楚掌握我国居民在上百个国家地区开设银行账户情况。个人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将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的审查。

很多“出国族”、“海淘客”是不是“慌了”?其实,CRS的实施对于多数国人并没有什么实际影响,即便经常出国旅行的人,只要其没有在境外开立过金融账户,也关系不大。

那么,哪些资产会被“上报”给国家?

有行业人士表示,CRS主要会影响到在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比如,某位中国公民在英国某银行存有巨款,一旦中国与英国达成了协议,由英国税务局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信息交换,那么这名中国公民在英国的哪家银行存有多少钱的信息对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来说将一览无余。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很多人热衷到中国香港买保险,如果保险金额达到一定水平也是要进行信息交换的。据了解,中国香港也是CRS签约地区,因此香港的保险公司有义务将历史上购买过大额保单的高净值客户的保单资产信息报告给国家税务总局。

再有一类就是在海外持有壳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以及已在海外设立家族信托的中国公民,尤其是中国早期富豪最喜欢在新加坡、中国香港、新西兰、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等设立家族信托,目前这些国家和地区已都成为CRS签约国家和地区。

有了以上行为就会被国家调查吗?不一定,除非你“不合规矩”!

CRS的不断推进实施与新个税法中反避税条款的加持,热衷在“避税天堂”开账户、偷偷藏钱的有钱人,或涉及洗钱、漏税的,但凡有不合规的行为统统都会有大麻烦。

举个简单的例子:中国个人A在海外通过BVI(避税天堂维尔京群岛)空壳公司进行投资,BVI公司的利润只要不分配到个人股东层面,在现行税法下,个人A无需缴税;而反避税条款下,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以受控关联公司的名义将没有商业实质的BVI公司取得的利润视同个人直接取得而课税。

详细来说,CRS是各国家和地区之间基于同一标准的一项共同申报准则。其大致内容就是签署国家或地区之间相互披露对方国家或地区公民在本国的经济财产情况,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从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办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相关网站上可以查询到,截至年6月30日,已有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标准”,96个国家(地区)签署实施“标准”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或者双边主管当局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目前已经有超过个国家和地区加入了CRS,但作为全球头号经济大国的美国并不在其列,这意味着中国税务机关对中国公民在美国的金融资产账户信息目前还无法通过CRS掌握。

而我国是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在G20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承诺将实施这一“标准”的,当时即确定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第一次交换信息的时间为年9月份。

互换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的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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