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克群岛

2018年库尔勒市招聘200名女性便民


凯旋就业

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要求。报请市党委、人民政府批准,库尔勒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女性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户籍条件:户籍不限;要女性

  2、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年11月25日至0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族别条件: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5、性别条件:工作性质要求为女性;

  6、身高条件:厘米以上;

  7、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8、考生报考具体详见《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9、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全部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库尔勒市在职事业性岗位人员;

  3、前期在库尔勒市便民警务站招聘时解聘、辞职、开除、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5、凡属于《库尔勒市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考说明》(附件5)中情形之一的。

  四、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报名、缴费时间

  发布简章时间:年11月29日。

  网络报名时间:

  年11月30日10:00-12月4日19:30。

  网络缴费时间:

  年12月1日10:00-12月5日19:30。

  (二)笔试时间

  年12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年12月17日。

(四)资格审查时间

年12月19日—12月21日。

  (五)面试时间

  年12月25日开始,具体安排详见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六)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七)公示时间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公开招聘工作进程,完成招聘程序随即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确认

网上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考一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如下:

  (1)登录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查阅《报名须知》;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8)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年12月10日16:00登录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0)报名笔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网络报名是在考生诚信的前提下进行的。计算机报名系统以考生填报信息为准,自动审核生成初审结果。在后续的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后的试用期管理等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即予取消相应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分。

  3、笔试试题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题。

  说明:《综合知识》为两门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情、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州情、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录10人以上的职位(含10人),按照1︰1.5的比例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政审表(附件2)(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本职位笔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按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安排将在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能测试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试。招录10人以下的职位按1︰2的比例,招录10人以上(含10人)的职位按1︰1.5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库尔勒市招聘便民警务站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4)执行。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1:1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八)调剂

  出现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调剂。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库尔勒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由库尔勒市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公安局管理,财政局统一发放工资,相关工资待遇按事业性岗位标准执行。

  1、正常晋升工资、享受年终考核奖励、年终13个月奖励工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采暖费、伙食补助。

  2、单位按个人工资标准缴纳“七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险、人身意外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达到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3、享受年休假、婚假、护理假、探亲假等带薪休假制度。

  (十一)培训

  新聘用人员培训工作另行安排。

  (十二)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新疆库尔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报名入口:   库尔勒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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