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正规荨麻疹医院 http://m.39.net/pf/a_9204186.html中国在全球范围内打击逃税漏税、洗钱等行为的天网正式打开了。
国家所使用的“追税利器”有两个:一个是新个税法,在新个税法中,中国首次引入了反避税条款;另一个是中国版“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CommonReportingStandard,简称CRS)。
简单地说,反避税条款是为了防堵高收入人群通过境外手段逃税,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对在境外避税的个人补征税款,反避税正式进入法律层面;中国版CRS让个人海外账户更加透明,国家税务总局将轻轻松松掌握个人境外资产信息。
那些热衷在“避税天堂”开账户偷偷藏钱的人,或是涉及洗钱、漏税等不合规行为的人,今后恐怕无所遁形。中国公民通过简单买一本其他国家护照来规避CRS申报的时代将彻底结束。
什么是反避税条款?什么是CRS?
中国史上首个反避税条款
新个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于6月19日突然进入初审,并于8月31日迅速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定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反避税条款是个税新法则的第八条,为政府打击个人海外避税逃税和洗钱等行为制定了法律依据。
新个税法的反避税条款赋予了税收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讨税权力:
CRS
简而言之,CRS就是全球版的“肥猫法案”。
“肥猫法案”是FATCA法案(《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是美国用于打击海外避税和偷逃税行为的一项立法。它没有征税的功能,主要是用来查明美国纳税人的离岸财产信息,本质上是为了征税目的的辅助工具。
美国FATCA可以说是CSR的前世。FACAT主要影响的是在美国外有账户的美国人,美国跨国公司及缔约国外国金融机构;CRS影响的是多个签约国的非税务居民,影响范围更为广泛。
FATCA只针对余额超过美元的个人账户,以及不同限制的公司账户;CRS则没有最低金额限制,存量账户、个人低净值账户按持有人的地址来确定税收居民身份(同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账户总余额不超过万美元)。
CRS于年7月生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年的G20布里斯班峰会上正式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其中包含一个重要协议,叫共同申报准则(CommonReportingStandard),简称CRS。
CRS要求各国政府互助合作,相互通报对方公民在自己国家财产信息的标准,以共同打击纳税人利用跨国信息不透明进行逃税漏税及洗钱等行为。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
CRS涉及交换的信息包括:
海外机构账户: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资产信息: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收益。账户内容: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总额。
截至年8月7日,已有个国家(地区)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包括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热门移民国家,被视为“避税天堂”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巴哈马群岛、库克群岛及马绍尔群岛也在名单之列。
年9月,中国在G20层面承诺实施CRS,是第二批加入的国家。截至目前,中国已与58个国家和地区在《多边税收征管公约》(MCAA)框架下关于涉税信息的自动交换关系已被激活,今年9月1日开始陆续与激活关系的国家(地区)进行第一次信息交换。(下图来自上海证券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经拿到美国绿卡,则CRS即与其无关,因为美国没有加入CRS。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排斥账户信息交换,因美国有自己的FATCA“肥猫法案”,美国可以随时与其它国家“一对一”签署协议。年6月,中国政府与美国就FATCA的实质内容达成一致。中国香港早已与美国签订FATCA协议。
中国版CRS的涵盖内容是什么?
个人在境外持有存款账户、托管账户、证券账户、期货账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离岸信托、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金融资产,以及在境外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设立的公司。
如何进行CRS信息互换?
首先,A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B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向A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账户持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
随后,A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即B国(地区)的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为各国(地区)进行跨境税源监管提供信息支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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